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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换东航升舱奖励的适用航线和航班]

升舱奖励的兑换仅限市场方和承运方皆为东航的航班(东航包括MU、FM和KN),不包括专机、包机和其他航空公司承运的代码共享航班。

[东航升舱奖励的兑换标准 ]

国内航线升舱奖励兑奖标准

航程距离

经济舱 B/E/H 升公务舱

经济舱 Y 升公务舱

公务舱 C/J/O 升头等舱

1-600KM

6000

4000

3000

601-1200KM

10000

7000

6000

1201-1800KM

12000

9000

7000

1801-2400KM

16000

12000

9000

2401KM+

21000

15000

12000


国际/地区航线升舱奖励兑奖标准

自/至中国大陆

经济舱 K/B/E/H 升公务舱

经济舱 Y 升公务舱

公务舱 C/J/O/Z 升头等舱

香港、澳门、台湾

18000

10000

18000

东北亚、东南亚(其它)

20000

10000

20000

南亚、中亚、中东

25000

13000

25000

欧洲、南太平洋、夏威夷

50000

30000

50000

北美、南非

55000

36000

55000

※ 上表为单程升舱所需的积分;往返升舱的兑奖标准为单程的2倍。

[东航升舱奖励的有效期]

兑换升舱奖励必须在所购买的机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

[东航升舱奖励的使用规定]

  1. 兑换升舱奖励时必须确定航程、航班、日期以及舱位,旅行前必须订妥座位。
  2. 在有经济舱、公务舱和头等舱三舱布局的航班上,兑换升舱奖励仅限相邻舱位间(即经济舱升至公务舱;或公务舱升至头等舱),且不能用积分连续升舱(即不能使用积分从经济舱升至公务舱,然后再使用积分从公务舱升至头等舱。)在只有经济舱、头等舱两舱布局的航班上,兑换升舱奖励方可使用积分连续升舱。
  3. 如果在机场申请即时升舱奖励,须视当时航班舱位情况而定。
  4. 兑换升舱奖励时,所购机票附带的所有旅行限制和条件均适用。
  5. 儿童票的升舱所需积分与成人相同。不占座位的婴儿票不可使用积分升舱。若与婴儿票同行的成人需使用积分升舱时,则需补足所购低舱位的婴儿票与升舱后的高舱位的婴儿票之间的票价差额。
  6. 升舱奖励一经兑换,积分概不退回会员帐户;但在非自愿降舱,或有涉及积分升舱的非自愿退票的情况下,退回原升舱时扣减的积分数至会员帐户。
  7. 为受益人兑换中国与欧洲、南太平洋、夏威夷、北美或南非航线的头等舱或公务舱飞行奖励,一年最多兑换4次升舱奖励;为受益人兑换经济舱飞行奖励以及兑换其他航线的头等舱或公务舱飞行奖励,不受上述兑换次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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