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号 密码
 
 

有关7月20日起在部分机场实施特别检查措施的友情提示

 
 
    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民用航空运输安全,中国民用航空局决定自2008年7月20日起,在北京首都、上海虹桥、上海浦东、青岛、天津、沈阳、秦皇岛、石家庄、太原、济南、杭州、南京、合肥、长春、哈尔滨、呼和浩特、大连机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机场、西藏自治区内机场,实施特别检查工作措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机场的候机楼入口处将增设安检设备,所有进入机场的人员都要接受安检,包括送机人。凡是违规携带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场的,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因此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旅客在办完登机手续后,需要再次安全检查,之后进入隔离区。

    “东方万里行”特别提醒您:请您务必遵守民航总局以上特别规定,并尽量提前一些时间到达机场接受检查,以免延误航程。有关民航总局最新规定,请您密切留意民航总局网站www.caac.gov.cn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公司东方万里行 2005-2009
  常见问题 | 服务网络 | 规则条款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