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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航空运输安全,为北京奥运会提供安全的航空运输服务,民航总局近期已在现行的航空安全检查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航空保安特别工作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提高旅客手提行李检查开箱(包)率和手工人身检查率,必要时将进行仪器和手工双重检查;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禁止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同时,旅客可随身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限带一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的旅客,仍按中国民航总局2007年3月17日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免检、礼遇规定,取消“易登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旅客登机通道等。
“东方万里行”特此友情提示您:请您积极配合以上航空保安特别工作措施,遵守民航总局相关规定,并预留更多时间提前到达机场办理值机手续,以便确保您的正常出行。
附:民航总局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