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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万里行”会员搭乘上海航空公司(下称“上航”)航班即可累积积分,同时也可使用您的“东方万里行”积分兑换上航班机的奖励机票。

[累积积分]

1、东航会员乘坐以下定义的上航航班,可累积“东方万里行”积分:

  • 挂有“FM”航班代号且由上航实际承运的所有航班,不包括包机,以及除东航以外的其他航空公司承运的代码共享航班。
  • 挂有“FM”航班代号且由东航实际承运的代码共享航班。

2、积分累积表

上航子舱位代码
累积积分
(标准里程*的%)
头等舱
F/A
150%
公务舱
C/D/J
130%
经济舱
Y/B/L/U
100%
M/T/E/H/S/Q/V
70%
W/G/K/P/Z
30%
不可累积舱位:O/I/X/R/N
注:* 当标准里程小于500公里时,按500公里计算。

3、受理会员补登申请开始日期:2009年9月1日

[兑换上航奖励机票]

  1. “东方万里行”会员可用积分兑换下列上航航班的常旅客奖励机票:
    挂有“FM”航班代号且由上航实际承运的所有航班,不包括包机,以及由其他航空公司承运的代码共享航班。

  2. 奖励机票兑换标准表 :
  • 兑换标准表:

    区域划分
    (表内所指的“中国”均含港澳台地区)

    经济舱

    公务舱

    头等舱

    单程

    来回程

    单程

    来回程

    单程

    来回程

    中国国内

    0-600KM

    8000

    15000

    10000

    18000

    13000

    24000

    601-1200KM

    12000

    22000

    16000

    26000

    20000

    30000

    1200-1800KM

    16000

    26000

    20000

    35000

    25000

    40000

    1801KM以上

    20000

    35000

    26000

    47000

    32000

    54000

    中国 —亚洲(除中国外)

    25000

    45000

    36000

    54000

    50000

    70000


       3.    上航奖励机票的主要使用规定
  • 奖励机票的航程:

    - 均可兑换单程或来回程的奖励机票。
    - 允许含有在上述“奖励机票兑换标准表”内规定的同一个国家或区域内的地面运输的缺口程,包括始发点缺口程,折返点缺口程和双缺口程。

  • 兑换申请期限

    出票手续必须于旅行前3日完成。

  • 奖励机票的有效期

    自旅行始发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出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 奖励机票的更改

    只允许在奖励机票有效期内更改航班日期或时间,最晚须在新始发日3天前或原定航班起飞前 (以较早者为准)完成更改。

  • 限制使用日期

    上航不设置限制使用日期
 

如有其他疑问,请浏览“东方万里行”网站的相关内容或拨打+86-21-95530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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